孰是孰非?61岁老人帮抬邻居后胸口不适猝死 家属告上邻居索赔99万
更新时间:2018-10-17 11:04:50  来源:涡阳生活网

死者是否动手抬人? 被告:摔落地点狭窄容不下三人

被告称张老太摔落地点狭小,容不下3个人动手抬人 摄/记者 郭谦

为证明死者曹某芝并未动手帮助抬人,被告也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彭某萍将母亲摔落地点的图片交给法官称,当时母亲张老太从床上摔下,摔落的地方是床和墙之间的缝隙处,该处非常狭窄,根本无法容下三个人同时动手抬人,当时死者曹某芝全程在旁围观,并未动手。

从彭某萍提供的证据照片看,张老太摔落地点仅能容下一张藤椅的宽度,墙边还摆放着一些杂物。

彭某萍回答法官提问时称,母亲张老太体重大约140到150斤,平时并不需要搀扶,但有心脏病,当天自己急于将她扶上床休息。她敲门后曹某芝来到她家,并没有尝试过要抬张老太上床,只是目测两人无法抬动,曹某芝就回家去叫老伴儿刘某芳来帮忙。

彭某萍还称,曹某芝发病的时间她并不清楚,她当时听见刘家儿媳打电话,以为出了什么事,就让儿子去看一眼。

原告方代理律师则对此质疑称,图片并不能直接证明死者曹某芝未参与救助,即便是两三平米的地方也能够站立数人。

猝死是否与帮工行为有联系? 原告:时间相近有因果关系

原告称从死者心源性猝死的死因来看,心源性猝死是心脏跳动过快或过慢导致的,这与其参与帮工行为有直接联系。而其死亡时间与帮工时间距离很近,因此应有因果关系。原告方还提供了一粒速效救心丸作为证据,证明彭某萍在事发当晚知道曹某芝发病,称速效救心丸是彭某萍提供的。

原告指出,事发后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彭某萍的妹妹彭某君曾代表全家来到刘家,并给刘家2万元安慰费,同时双方签署了收条,收条上写明“后续之事由刘家考虑后再行决定”,并称愿意服从法院判决赔偿,这些都有录音录像为证。

法官在对双方进行法庭询问后再次提出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原告方表示愿意调解,但需要被告方提出调解方案。被告方则表示,愿意在已给2万元安慰费的基础上再从人道主义出发给刘家1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宣布暂时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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