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05-24 09:30:21  来源:涡阳县纪委

为加强和改进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保证党风政风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近期,涡阳县纪委监委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

突出选聘条件。党风政风监督员由部门和单位推荐,县纪委监委审核、聘用。聘任期限为两年,聘任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党风政风监督员应具备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党风政风建设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分析归纳能力;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法律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公正廉洁,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原则性强,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勇于揭露和批评;能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的真实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明确职责方式。党风政风监督员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通过参加明查、暗访、现场处理等方式,履行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党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督促被评部门、单位及其人员执行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以及行业规范;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县纪委监委提供党风政风信息,对各部门、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专项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为领导班子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参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参与民主评议,发表负责任的意见;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可以受理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检举投诉,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

注重日常管理。县纪委监委负责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日常管理,提供学习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的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座谈会,了解监督员履行职责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县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档案和工作台账;负责组织协调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日常检查及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与县党风政风监督员推荐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为党风政风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和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终止监督员资格,直至追究责任,并向推荐单位反馈情况。

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员要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得以监督员身份插手干预部门、单位正常工作;未经县纪委监委批准,不得以监督员身份接受部门、单位邀请参加被监督部门、单位举办的可能影响自身公平公正行使监督员权力的各种活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部门、单位组织的宴请以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接受部门、单位的礼品、礼金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等;严守工作秘密,遵守保密规定,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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