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究竟是哪些政策影响了合肥楼市?
更新时间:2016-12-28 15:33:51  来源:合肥网

  2016年年初,合肥楼市的主要精力在于“去库存”,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调高公积金存款利率等一系列刺激措施纷纷出台。然而,伴随着上半年合肥飙升的房价和疯狂的楼市,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楼市调控政策和行业规范措施,10月2日合肥连夜出台的限购新政,没收了不少人的买房“通行证”。下面小编带大家细数一下2016合肥楼市重要政策时间表: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月20日晚间,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了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即《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已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细则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点评:实际上,不动产登记最主要的目的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有序化。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的实施,一是为整个土地政策的流转萌生一个定性,对城市购房而言,推动了房产和地产的统一;对农村地区而言,将明确农村土地权属关系。二是,摸清全国商品房的空置率,为以后房地产增量、存量管理提供一定的依据。

  2、开发商楼盘禁用学区房广告(2月1日)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新规规定,2月1日起,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合肥已出台类似广告禁令。此外,合肥还要求开发商在售楼时须公示学区确定函。

  点评:不少开发商喜欢将楼盘与名校“捆绑”宣传,有的甚至“傍名校”。然而,一些家长高价买了“学区房”,却进不了名校;或者开发商承诺配建名校,但时间却遥遥无期。此规定旨在遏制上述现象。

  3、央行下调首套房首付比例不限购城市最低20%(2月2日)

  2月2日,央行、银监会发布楼市新政,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首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点评:这是去年7月以来,央行第二次调低首付比例。相比之前,二套房调整幅度较大,从去年7月之前的60%,调整为30%,购二套房的首付比半年前下降了一半。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产为例,假设是二套房,首付30%,根据月供不能超出月收入一半的规定,则贷款人家庭月收入必须达到9162元以上。也就是说,想买二套房且首付30%,对家庭收入的要求提高了。

 

  4、公积金存款利率调高按一年定期执行(2月21日)

  央行住建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点评:公积金存款利率按基准,其实是提升购房者存款利率,再加上之前由于降息导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降低,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的存贷利差进一步减少,对于购房者来讲,还款压力可以进一步减轻,由此,可以刺激购房者更加充分利用公积金,由此看来,央行还是在出招去库存。

  5、财政部调减房地产契税、营业税(2月22日)

  2月17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今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点评:对于一个二套房购房者来说,购买一套90平方米、总价为100万的住房,原本契税需交纳3万元,现在只需交纳1万元,即总价100万的房子可省2万元,相当于房价下调2%;购买一套144平方米、总价为100万的房子,契税过去需要交纳3万元,现在只需交纳2万元,即总价100万的房子可省1万元,相当于房价下调1%。

  6、合肥出台意见保持房市平稳健康发展、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 3月31日)

  3月31日,合肥市房产局、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肥市物价局等4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部分区域增加普通商品房土地供应、严禁捆绑销售、打击二手房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必须在10日内全部公开房源并一次性对外销售。

  严禁开发企业捆绑销售。对于近期部分开发企业推出的“捆绑销售”,《意见》中也明确表示:严格禁止捆绑销售,规范车位(库)等各类销售管理。对于强制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合肥将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物价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对房地产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整治。据《意见》,合肥也将对二手房市场进行规范。房地产、工商、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还将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

  点评:该措施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大力度打击了强制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房产交易信息,特别是隐瞒真实交易价格信息、炒房等违规行为起到一定威慑作用。

 

  7、鼓励个人出租房允许商业房改租赁住房(5月4日)

  5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措施,推进新型城镇化满足群众住房需求。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常务会议共推出四项举措,分别从房源、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税收优惠以及市场规范方面,给予住房租赁市场支持。

  点评:《意见》允许将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对外出租,该措施具有帮助房企回笼资金、推动商业用房去库存、平抑房租上涨等作用。

  8、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12%(6月7日)

  2016年6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两则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根据通知,合肥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点评:虽然对企业确实是减负了,特别是中小型私企,甚至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来说,个人少缴存的部分还是回归到自己工资上,等于是自己领到的工资现金增加了,减少的只是公司缴存的比例,从20%的缴存比例将至12%,实际上,真正损失的相当于是每个月少了8%的工资。

  9、合肥二手房交易实施全面网签(6月20日)

  合肥二手房网签再次重启。2016年6月,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存量房网签系统试运行的基础上,自2016年6月20日起,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以下简称存量房网签)。

  点评: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同时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的时间。使购房者找房子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10、合肥实行差异化限贷政策(7月1日)

  6月2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通知,7月1日起合肥正式执行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其中,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具体执行情况见下表:

  点评:差异化限贷政策实施近一个月后,7月29日的土拍中,6宗地块竟产生了新站、庐阳、高新3个地王。实施了近一个月的差别化限贷政策直接被“打脸”。差异化限贷政策对火爆的合肥楼市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11、合肥市政府出台史上最严限贷政策(8月9日)

  8月9日,合肥限贷进一步收紧,各银行开始执行堪称史上最严格贷款细则,对多种购房情形拒绝贷款,详情如下:

  点评:实际上,此项限贷新政可以说是对之前限贷政策再次强调和升级,三套房直接拒贷,对投资客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冲击。

 

  12、合肥终于迎来限购“房十条”出台(10月2日)

  传了几个月的合肥限购终于落定!10月2日晚,合肥市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以限购为主要内容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这个号称合肥史上严的“限购令”下,“房十条”出台,标志着合肥也进入了限购城市的行列。

  点评: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的凌斌老师10月3日凌晨在微博中表示,根据调查,合肥楼市限购是受到半数以上市民欢迎的,也是比较严厉的。合肥楼市限购的要点有两个:要点一是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要点二是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个税社保不满一年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本次合肥楼市限购的亮点也有两个,亮点一是严格居住用地供应条件,亮点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

  13、严禁楼市“首付贷”(11月1日)

  11月1日,合肥房产局在官网挂出该局2013年11月公布的《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和2015年6月公布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合肥房产局还在11月1日的工作动态信息中透露了限购查询的有关情况。

  合肥房产局11月1日还在工作动态信息中透露了限购查询的有关情况,而且在10月28日在官网发布有关限购相关情况界定的解读,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认为,这与2011年合肥限购后的管理不同,解读政策明确堵塞了补交社保等漏洞。从信贷角度,合肥市相关部门也已在10月31日明确表示,严禁楼市“首付贷”,并规范“众筹买房”等行为。

  点评:今年涌现的投资客可以说是使出浑身解数来炒房,而绝大多数投资客依靠杠杆,利用银行、P2P等各种贷款,齐聚全家之力炒房。限购+限贷的双重出击对不少投资客来说是“重创”。

  14、合肥展开中介、开发商专项整治(11月4日)

  11月4日,合肥市房管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合肥市将对市、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代理销售)等开发经营行为。发布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车位、卖号头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被严查。

  点评:本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及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捆绑车位、卖号头费等。同时,主要对市、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代理销售)等开发经营行为。

  15、合肥市房产局出台整治方案(11月5日)

  11月5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评:继10月份合肥楼市轰轰烈烈的广告整改后,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及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合肥已在11月1日正式启动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6、合肥物价局:强化楼盘价格监管抑制价格过快增长(11月17日)

  11月17日,合肥物价局官网发文件称,对申请办理明码标价备案,且备案价格低于本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房源明码标价平均备案价格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办,加快市场供应。

  同时文件指出“以区域平均备案价格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如果开发商申请明码标价备案价格在本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房源明码标价平均备案价格与最高备案价格之间,将会以区域平均备案价格兼顾区域间价格平衡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价格。且确有楼盘更改备案价的现象出现。”

  点评:这一时期,上至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银监会,下至合肥房管局、物价局等部门接连发声指示。“只准降不给涨”并不是空穴来风,合肥坚持咬定“房价调控”不松口。甚至四县一市也被传达限价指令,要求按照“环比不能上涨的要求”出台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稳定房价。

  17、土拍新方式:并联+限价+摇号土拍(11月21日)

  11月21日,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规定11月30日出让的地块价格不得高于或等于地块所在区域历史最高成交价。

  根据最新规定,市区6宗地块的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而本次拍卖也首次分为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举牌应价阶段(按亩均单价应价);第二阶段为书面报价阶段(按地块总价报价);第三阶段为“摇号”阶段。

  点评:事实证明,并联+限价+摇号的土拍方式确实是抑制地价的强有力措施。11月30日的土拍吸引了90余家房企到场争地,但并没有如期出现激烈的争夺,8宗地块中也仅有两宗地块达到最高报价而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摇号,且这两宗地块也并未刷新区域楼面价,可见合肥土地市场的新政对地价的限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8、长丰楼盘首次“限价”2宗地未来售价不得高于区域最高价(12月5日)

  12月5日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公告,12月29日长丰6宗地块将于12月29日出让,其中CF201614号、CF201617号地块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点评:这样的规定此前只出现在市区地块出让中,对长丰县执行限价还是首次,更是三县首发。同时在未来产品备案价受限制的情况下,这两宗地块出让价格或有所下降。

  总结:作为因房价过高备受瞩目的城市,合肥短期内不会松动目前实施的限购政策。这一轮限购调控,地价、房价、贷款各方面都实施了较强的控制,在没有完成相应的任务之前,限购政策也不会放开。

  在即将告别2016年的时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观点,已经决定了整个2017年度中国房地产的政策和走势。有专家预测,2017年,合肥或通过实施房产税同时继续提高二套房首付比来进一步打压炒房客。